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原则

作者: 时间:2017-11-08 点击数:

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原则

 

根据粤教考函〔2016〕2号文件要求,我院依据2016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拟订了招生录取原则,具体如下:

1.执行教育部规定的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的录取体制,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、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,以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综合衡量德智体美,择优录取。

2.面向高中生专业考试成绩满分300分,其中:综合文化考试满分200分,面试满分100分。面向中职生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500分,分别为: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为200分,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为150分,专业技能考试满分为150分。考生成绩由各项考试成绩相加所得,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、考生成绩总分情况,按专业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,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。

3.报考我院所有考生均参加笔试和面试,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分相加构成。

4.我院对同分点考生通过申请增加计划进行录取。

5.我院不调剂录取考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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